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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去年6月被刺三刀,二次轻伤,对方赔偿不到4万,警察局没有直接通知我,法庭判决时间没有通知我,原来说25000赔偿,对方说已经被逮捕归还,刺伤了我的人,我还能起诉他们吗?

交通事故 2020-03-26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存在致人轻伤的情况,需以民事诉讼的程序起诉。因轻微伤不是刑事诉讼受理范畴。
    人身伤害赔偿数额计算
    伤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轻伤就是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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