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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分居了一年半,我想离婚,我能离开吗?两个孩子我想一个给他爸爸,财产我不想要什么,请不要麻烦离婚?

离婚 2020-04-17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就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以下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男方承担抚养费;
    第二,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第三,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争取子女意见。
  • 小孩从出生之日起30天后就可以参加社区医疗保险,带上小孩的户口本到所在社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就可以了。具体地址你可以问社区的管理人员或大12333咨询,小孩一年100元左右,功能和职工医保差不多,主要针对住院医疗等费用的报销。
  •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与婚外情无关。《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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