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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一个人钱,一个规则,但是我最近没有钱,我现在在工作,等待回报,在我的工作期间,他有权利工作,如汽车,电力等。

劳动纠纷 2020-03-14 16: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了工资欠条,如果该欠条不涉及其他劳动争议,就应当视为债权债务关系,劳动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2、涉及工资欠条的纠纷也不应当全部视为债权债务纠纷处理,如果涉及其他劳动争议的,应当告知劳动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
  • 员工因为工伤赔偿和单位出现纠纷,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但是劳动仲裁的时效性为一年。如果在劳动仲裁的时效性过了之后,如果能确定欠条是有效的,那么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进行索赔。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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