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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以姐姐的名义买了房子,那时候虽然关系很好但是没有合同。 收据在我这儿。 现在她想和儿子结婚。 我不同意。 她没有合同就威胁我。 如果房间不空出来的话,即使将来房屋拆除赔偿等问题,我也要怎么办,谢谢!2003年,我以姐姐的名义买了房子,那时候虽然关系很好但是没有合同。 收据在我这儿。 现在她想和儿子结婚。 我不同意。 她没有合同就威胁我。 如果房间不空出来的话,即使将来房屋拆除赔偿等问题,我也要怎

房产纠纷 2020-03-06 19: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 将房产赠与自己的孩子,完成产权转移登记之后,父母就丧失了对房产单独处置的权利,并且不能任意撤销赠与。
    凡涉及房屋赠与,进行完不动产变更之后,便不得任意撤销。对于父母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同样如此。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一些特殊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赠与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孩子不尽抚养义务,符合上述
    (二),因此赠与人可以将房子要回来。
    赠与子女房子有哪些需要注意?
    1.房屋一旦赠与女子,除《合同法》规定的三种情形外,不得擅自撤销。
    2.房屋赠与子女,产权即归子女所有,之后子女买卖或抵押房产,父母也无权干涉。
    3.如果子女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而想追回房产,需在赠与人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权力。一年后行使权力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1、购买的小产权房是否有大的房产和土地证,如果有拆迁的话应有赔偿,如购买合同内未注明此项,可与房东联系补充(因为他会得到赔偿)。
    2、如全无证件国内大多数对此开发商都会有一定补偿,这可与拆迁的所属开发商的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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