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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他的时候向男朋友借了一些钱,现在我分手了,我不能还他,我应该还吗?

离婚 2020-03-06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第三条中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说没有禁止无配偶者的同居行为。未婚同居,同居者双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这种行为也不违法,不能称为非法同居。
    同居行为虽然不受法律限制,但对于同居行为产生的结果不等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因为同居行为造成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利侵害,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加害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同居生下孩子,双方必须依法尽到父母的义务,使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在《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

  • (一)协议分割  同居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夫妻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承认和尊得共有人的财产共有权的必然结果,也是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体现。协议分割,便于财产的归属落实,有利于同居纠纷的解决。因此,只要共同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并未损害子女利益,即应承认其效力。  
    (二)判决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对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分割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只能求助法律、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具体判决标准,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判决标准。
  • 债权债务纠纷涉及的情况较多,以《婚姻法》为例,《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
    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
    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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