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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2010年,我的婆婆给我们立了公正的遗嘱。 房子是1993年买的。 她自己承认借名买了房子,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 她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遗嘱内容:两个女儿占75%,儿子占25%,显然不公平。 请告诉我该怎么做你好: 2010年,我的婆婆给我们立了公正的遗嘱。 房子是1993年买的。 她自己承认借名买了房子,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 她有三个孩子,一个女儿,遗嘱内容:两个女儿占75%,儿子占25%,显然不公平。

继承 2020-03-14 15: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父母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子女中的一人继承,并经公证,该遗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遗嘱,他人是否同意仍然是有效的。
    《继承法》
    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
      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
      如果继承人得到该遗产不是依照遗嘱办理的个人单独继承,该财产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异时候需要离异双方平分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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