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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故意,直到两人吵架,另一方开始用铁铲打我们,我们上车去拿刀,但是没打开,直到另一方第二次打头出血,我们用刀后昏倒,经过体检,我们的头部缝合,多处伤,膝盖骨折,如果评估可能构成严重的伤害,我们会怎样?另一方故意,直到两人吵架,另一方开始用铁铲打我们,我们上车去拿刀,但是没打开,直到另一方第二次打头出血,我们用刀后昏倒,经过体检,我们的头部缝合,多处伤,膝盖骨折,如果评估可能构成严重的伤害,我们会怎

离婚 2020-04-04 14: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法将防卫过当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对待,那么,防卫人就应承担由同一违法行为(防卫过当)导致的两种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 对于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 责任鉴定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比如说交通事故责任鉴定,责任鉴定是由有权部门对事故进行勘验检查,从而对事故造成的责任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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