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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99年一直工作到2004年,当我进入国有机械公司时,现在公司需要买断年龄,我在2004年与现有公司签订了两年合同,在2006年底与公司签订了10年合同。那么,我应该买断工作年龄,谢谢你。

劳动纠纷 2020-04-01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现在已不存在买断工龄一说,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
  • 新劳动法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买断工龄。.买断工龄的正确说法应当是指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请注意,如果是单位违法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二、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1、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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