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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去邮政储蓄银行取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银行保证人签字没有签字。 也许是后来他托人关系,代人签了字。 也就是说,除了拿了我身份证的复印件之外我什么都没做。 那样的话,我的保证会在法律上生效吗? 如果他不偿还贷款,和我有什么联系呢。律师,你好,我的朋友去邮政储蓄银行取我的身份证复印件,然后银行保证人签字没有签字。 也许是后来他托人关系,代人签了字。 也就是说,除了拿了我身份证的复印件之外我什么都没做。 那样的话,我的保证会在法律

银行 2020-03-13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对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工作有社保,是否需要他人进行担保,当事人可以自行与银行协商确定。  另外,如果银行要求需要担保人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你好,使用身份证复印件做担保,担保人本人需要签字确认并清楚知道贷款人的相关贷款信息,如并非本人签字由他人代签是违规的,无法律效应。
      “仅提供给某某贷款担保使用,不做其他用途”的说明可以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至少有一个字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图案上,但别写在复印件的名字、日期等等上面,免得遮盖。
  • 债权债务纠纷担保人责任应首先看合同约定,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实物是什么?关于担保责任具体作何约定?担保的范围是什么等;担保人以实物代偿时,是否办理了必要的交接手续,如书面的证明材料、相关机关的登记证明等;这些情况不明确,就不好对担保人是否可以完全免责作出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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