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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原股东转让所有权,与中介人约定了中介服务费,但中介人介绍的受让人未能完成所有权转让。 之后,该公司的原股东又联系了转让给某公司的股份,完成股份转让,向工商局变更了注册。 在这次股票转让过程中,原股东委托的中介人没有参加,也没有提供服务。 现在中介人想要中介费。 谁应该付款某公司原股东转让所有权,与中介人约定了中介服务费,但中介人介绍的受让人未能完成所有权转让。 之后,该公司的原股东又联系了转让给某公司的股份,完成股份转让,向工商局变更了注册。 在这次股票转让过程中,原

刑事辩护 2020-03-24 1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最终形成股东会决议。


    二、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

    如系国有股权,企业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六、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

    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七、

    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

    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表决方法通过并形成书面的股东会决议。


    八、

    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九、

    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十、

    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有限公司可不需要)。

  • 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对股东出资的转让作了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掌握好证据,然后可以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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