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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于2019年7月一日,在工地上班时不辛摔伤,两个月了也没有处理这个事,也没有和工地老板签合同,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本人于2019年7月一日,在工地上班时不辛摔伤,也没有和工地老板签合同,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0-04-16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详细内容如下:
    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双方尚未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女方可到男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分割财产,提交财产未分割证明。
      若双方已领取离婚证,解除了夫妻关系,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起诉,需提交相关证据,如证明签订协议书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的证据,否则法院会驳回女方的诉讼请求。
  • 对于工伤,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
    1.医疗费、器具器材费;
    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3.护理费;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
    5.工伤一次性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
      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和停工留薪期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申请劳动仲裁,确定赔偿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4、用人单位未按仲裁决定支付费用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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