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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对妻子有影响吗?

债权债务 2020-03-22 18: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先要明确担保人是何种类型担保。如果是保证人则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提供抵押物担保,则只以抵押物价值为限承担责任。
    2、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债权人应向法院申报债权。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3、债务人清算无法还清的债务,由保证人负责清偿。《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担保人被起诉后,只要在执行阶段不存在故意逃避债务的履行的情况,是不会被判刑的。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则可能被追究刑责,但这种情况还是相当少的,一般会先强制冻结处置担保人财产。
  • 根据《担保法》第25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  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如果债务人只是不还钱而不是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那么债权人是不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是起诉,让法院裁定。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偿还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   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 你好,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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