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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有一名男子在医院殴打老人,眼睛下面有一处骨折,并进行了体检,但殴打声称是精神病,没有支付信息,也没有像我们的受害者那样扣留殴打。

刑事辩护 2020-05-03 06: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法院会对需要强制医疗的人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4条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根据你的描述,你亲戚到处打人,显然有暴力行为,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的,不负刑事责任。
    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对精神病人实施强制医疗。行为人的日常表现,精神病人的病情状况,是否常常出现伤害他人的情况,都会成为法院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关注点。
  • 是否属于精神病人,应当进行鉴定,属于精神病人的不执行拘留。  相关法律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法医精神病鉴定,鉴定标准:  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
    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  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  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
      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  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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