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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丈夫大学毕业后,要找到大学教师的工作,学校方面要求把户口迁到该校。 我自己现在没有工作,户口在河南省的老家。 另外,我们不满一岁的孩子现在没有户口。 我丈夫老家的济南农村现在要拆除。 我和孩子的户口可以落在我丈夫的老家吗? 我们能得到拆迁补偿吗?谢谢!你好,我丈夫大学毕业后,要找到大学教师的工作,学校方面要求把户口迁到该校。 我自己现在没有工作,户口在河南省的老家。 另外,我们不满一岁的孩子现在没有户口。 我丈夫老家的济南农村现在要拆除。 我和孩子

拆迁补偿 2020-03-17 16: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户拆迁补偿的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X80%+价格补贴)X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然也享有被拆迁房屋的补偿安置利益,但无权和拆迁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如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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