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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离异但是他不愿意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14 08: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破裂,而破裂的情况通常有: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夫妻双方离婚,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否则将不发生离婚的法律效力,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适用本案由。
  • 双方就离婚涉及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时,就要进行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原则上规定是双方分居满二年,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分居”是比较难界定的。
    法官判决离婚的条件仍是要结合法庭调查、夫妻双方的举证、质证等环节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要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次之,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当然在实际诉讼中债务怎么来确定由谁来分担是经过相当具体的分析与审理才能确定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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