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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许多人指证我丈夫的老总,随后她们工作的所有人被捕了,在珠海市被捕的,压着武汉市XX了,我丈夫是打工赚钱的,全都不清楚,才去2月。会关多长时间?

离婚 2020-03-17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根据诈骗的金额来量刑,下面是法条。望采纳。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 电信诈骗罪刑罚的认定: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遇到电信诈骗该如何维权:
    1.提高警惕。对
    170、
    171、153等开头的陌生号码谨慎接听,不主动回电,对任何人不能泄露短信验证码。网络购物付款时,要认真核实网站的真实性,防止被钓鱼网站盗取个人银行信息。
    2.多方查证。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参加活动缴纳费用等一般都是现款交纳或者对公转帐,不应汇入个人账户,不要轻信上当。到银行自动取款机存取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意外情况,要与真正的银行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和解决。
    3.注重隐私。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资料泄露给他人,即使在熟悉的人面前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遇到朋友圈里“输入姓名测试姻缘”等活动时尤其要谨慎,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4.不贪便宜。“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信任何中奖信息,不为蝇头小利扫码参与线上活动或贪图便宜到不正规的网购平台购物。
    5.及时举报。一旦发现被诈骗,要马上停止交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电信部门举报,尽量挽回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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