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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伤害,被评为9级残疾,有多少钱

劳动纠纷 2020-03-16 1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司法实践中,工地上受伤如何赔偿的项目比较多,主要包括: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
    6、评残后的护理费
    7、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8、医疗费
    9、工伤康复费
    10、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1、工伤复发待遇
    12、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医疗检查费
    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鉴定过程中符合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检查费,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工地上受伤怎么主张赔偿:
    1、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需要先就工伤问题进行工伤认定,只有经过认定为工伤之后,才能获得工伤赔偿。非因公负伤的,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工伤赔偿责任。
    2、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认定为工伤之后,就需要对工伤问题进行赔偿。赔偿费用的大小根据工伤程度以及相关的赔偿项目进行计算。工伤伤残程度的鉴定也涉及到劳动能力的鉴定,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即使劳动者没有死亡,用人单位仍需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
    3、和解、仲裁或者诉讼。在进行工伤认定以及对工伤赔偿数额的计算后,双方可以就该赔偿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可以协商解决的,那最好。不能协商解决的,劳动者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只能采用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进行。
  • 先申请工伤认定。提交文件: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文件: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⑺停工留薪期工资;⑻后续治疗费,⑼残疾辅助器具费,⑽交通费等。。
  • 九级伤残标准:
    (一)、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
    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
    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
    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二)、头面部损伤致:
    1、一眼盲目3级以上;
    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
    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
    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
    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
    7、舌尖缺失(或畸形);
    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
    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
    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
    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平方厘米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
    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平方厘米以上;
    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
    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
    (三)、脊柱损伤致:
    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
    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
    (四)、颈部损伤致:
    1、严重声音嘶哑;
    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
    (五)、胸部损伤致:
    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
    2、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
    3、肺叶切除;
    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
    (六)、腹部损伤致:
    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
    2、胆囊切除;
    3、脾部份切除;
    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
    (七)、盆部损伤致:
    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
    3、尿道狭窄;
    4、膀胱部分切除;
    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
    6、子宫部份切除;
    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
    (八)、会阴部损伤致:
    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
    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
    (九)、肢体损伤致:
    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
    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
    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
    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
    5、一足足弓构破坏;
    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
    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
    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
    (十)、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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