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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别人的房子作为抵押,如果房子被拍卖的话,我是第一债权人还是第一次拿到拍卖的钱可以吗

债权债务 2020-04-07 2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抵押房是开发商为了获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将部分物业抵押给银行贷款的一类房产。对于开发商而言,楼盘有抵押房实属正常,只要在销售之前还清抵押贷款,将抵押房解押就可以销售了。
    一般在一个楼盘销售的房子中至少有一半的房子是属于抵押房。楼盘有抵押房并不表示开发商楼盘有问题,也不代表开发商实力不好,这只是企业运作资金所采取的某种方式而已。

  • 1、房屋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做生意把房屋抵押贷款,如果生意所得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抵押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要卖掉房产不需要前夫签字,但是需要对前夫作价补偿。
  • 离婚时,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持有共同房产,可以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卖掉,所得房款双方均分。万不得已是不鼓励由法院拍卖的,因为拍卖有费用,而且价格也会偏低。
    1 首先会让双方进行协商。
    2 协商不成功的让双方叫价拍卖。获得房产的一方,补偿另一方50%的钱;
    3 都不要的,进行对外拍卖,每人拿50%的钱。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提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由此可知,已抵押的房产法院有权力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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