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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到了,他人盗取我的手机号做为他借款的应急手机联系人,如今信贷公司人发信息回来说他借钱不还,假如他不还,我的个人信用会被上國家征信网,有不良信用记录!寻求帮助?

综合法律 2020-03-17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本案中,乙公司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只是纯粹拖欠贷款,则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甲公司可以凭贷款合同追究乙公司的民事责任。
  •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是否会被判刑。
    1、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公司(被告)不能在规定时间履行法定给付义务的,胜诉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查实,公司(被告)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
    2、公司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原审判法院直接立案、判决。不需要胜诉方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也不需要派出所执行抓人(法院可直接派司法警察就可以)。公司触犯其他法律规定如涉嫌合同诈骗等,公安机关才可以立案侦查。
    3、公司(被告)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实没有执行能力,或暂时不能执行的,不构成犯罪,不能追究公司及法人的刑事责任。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1、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6、《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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