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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请问一下,不清楚人打过几耳光,能够 警报吗,能算故意伤害?他打过十几个耳光,人们也没有成年人,

离婚 2020-03-22 09: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造成轻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属于自诉案件,即公安局可以起诉,公安局也可以让双方协商,赔钱了事。老板如果不原谅,非得让员工被判刑,员工也没办法。判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判刑时的轻重根据认罪态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来判断。刑事拘留后3日内提请批准逮捕,可以延长4日,检察院7日内作出逮捕的决定,逮捕后24小时内会通知家属或单位,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然后到检察院程序,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然后就到法院程序,法院收到案件后10天后才能开庭,1个月之内审结
  • 打架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的:
    一、故意伤害,如果伤情达到轻伤二级以上的,就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案是公诉案件,如果被公安机关发现的,或者有人举报的,就由公检法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无权决定是否刑事立案侦查,也无权决定是否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二、被害人谅解的,这只是一个量刑情节,即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如果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不予立案侦查的,而被害人认为应当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被害人可以自己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
    当然,最终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由法院来认定。
  • 涉嫌故意伤害罪是指欲以故意伤害罪起诉的案件。构成此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有伤害行为;
    2、构成轻伤以上的损害后果;
    3、检察院提起公诉或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在法院判决之前,任何公民,都不是罪犯,牵扯到犯罪,涉案人员,也只是涉嫌犯罪,属于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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