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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某连锁餐饮公司的产品,要求比本公司更低的运费。 宣传页上出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侵害了权利吗? 我自己打印了几页宣传页,买了这家公司的产品,要求收取比这家公司更便宜的运费。 和他们竞争。 宣传页上出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 比如某餐饮外送公司(我们自己的名字),经营范围:这里有公司名称。 这是侵犯权利吗购买某连锁餐饮公司的产品,要求比本公司更低的运费。 宣传页上出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侵害了权利吗? 我自己打印了几页宣传页,买了这家公司的产品,要求收取比这家公司更便宜的运费。 和他们竞争。 宣传页上出

合同纠纷 2020-04-16 07: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若产品名称含其他人商标名称需分情况认定是否侵权:
      
    1.他人商标名称已成为相应产品通用名称、特有名称的;这种情况下,由于已成为产品通用名称或特有名称,不再具有显著性,同时也是商标法规定的可以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在此情况下就不存在侵权问题。
      
    2.商标名称并不违反商标法禁止性规定;商标名称没有因为使用不当而成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情况下,同时商标专用权仍在法律保护期限内,在产品名称中使用他人商标名称,则构成侵权。
  • 专利侵权判定原则:
    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是看该行为所指向的客体是否落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被控侵权行为所实施的技术方案包
    含了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某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中所表示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该行为落入了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即构成对该发明或实
    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这就是全面覆盖原则。
    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判定某行为是否构成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并不要求被控侵权行为客体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完全相同,而只要求其覆盖了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权比技术特征即可。
    专利侵权案列在佰腾专利论坛上有很多哦,你可以看下
    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则是将被控产品与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所表示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进行对比,如果二者相同或相似的,则被控产品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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