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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开庭,对方不去。 离不开

离婚 2020-03-18 16: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是原告,又没有代理人,法院通知开庭,你必须去,你不去,法院会按主动撤诉处理;如果有代理人,又不是离婚案件,你可以不去;n如果你是被告,不去开庭是可以的,这是你放弃自己应诉和申辩的权利。法院会缺席判决的。
    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n《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n
  • 起诉离婚时被告不去法院,不出席怎么办?起诉离婚的时候,被告是不同意离婚的,所以对于法院的传唤也直接忽视不理,在开庭的时候也没有到场。原告在遇到此类情况的时候也担心会对案件的审理带来影响,导致案件无法开庭审理下去。
    但是,起诉离婚时,原告和被告一般都必须亲自到庭。如果被告不出席,法院会公告对被告采取拘传的措施。法院拘传被告还是未到庭的,那么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按缺席判决。一般情况法院都不会对案件采取缺席审判。
    但是被告最好不要心存侥幸采取不出庭的措施,如果一但按缺席审判的话,被告就视为放弃了质证与辩驳的权利,这种情况下可能法官最后审判会对原告的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第一次起诉到法院离婚的话,法院都会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主要看夫妻关系是否破裂,在离婚诉讼中也有法官的一些主观因素,对于你所说的成功把握需要律师结合一线的司法诉讼经验,和你的个人实际情况给予判断,当然你也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参照如下标准比对一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 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 夫妻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家暴: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7条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根据这两条规定,如果在离婚时没有明确放弃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之内起诉,但应当是以婚内的家庭暴力为事由,不能以离婚后受到的暴力伤害为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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