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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车在掉头中开启左转掉头灯.掉头已完成.慢速行驶在直行在城市道路最左车道.被后面直行车辆撞上车右车头.交警判我全责.对此有疑虑。
车辆掉头被撞责任的判定需要视情况而定。掉头车辆要负责路面情况观察;转弯,掉头要让直行车。如果是正常行驶,掉头车辆没有仔细审视路况就完成掉头动作,应该掉头车辆的全责。如果有行车记录仪的话出示视频证据即可,或等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你好,就是借款借3000还3000算高利贷吗
法律分析:构成高利贷的标准是,凡月利率高于1.5%的均界定为高利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夫妻双方接近一年多不让碰离婚,能怎么保全财产的?
在离婚案件中可以进行财产保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背椎中轻微突出1一2算轻伤么
背椎中轻微突出1-2可能算轻伤,具体需由法医鉴定。如构成轻伤,加害者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外伤性椎间盘突出等情形属于轻伤范畴,可能影响脊髓功能。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长期健康损害。
如果农村自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去哪个部门进行质量安全鉴定?
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鉴定完后建议与造成房屋受损的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我是农村五保户,可以享受多少补贴?
二级残疾人可以享受不核定家庭收入上浮20%的全额低保,每年约5000元左右。(地方不同略有浮动)享受的补助:可以办理免费公交乘车卡;可以享受子女或本人大、中专上学补贴,每人每年约800元;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其他优惠政策:1、残疾人家庭安装电话、有线电视专用线、水表、煤气等,安装单位凭其残疾证件减免30%的初装费、安装费、煤气管网建设集资费。2、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和其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独立从事生产、商业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下的,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月销售额达不到2000元的,凭残疾证件和县级以上残联证明,经国税部门核准后,免征增值税。扩展资料国家对残疾人的其他政策:根据法律依据:《意见》,残疾人创办经济实体和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政府和街道设立相关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意见》明确,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有关规定减征个人所得税。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证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权利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