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债权债务律师案例
最新案例
婚姻家庭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房地产
债权债务
知识产权
医疗事故
劳动争议
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
公司法
涉外法律
海事海商
金融纠纷
行政诉讼
申XX与杨XX不当得利纠纷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原审被告):申XX,男,汉族,1951年3月15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杨XX,男,汉族,1971年7月15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第三
勾健律师
人看过
赵XX与魏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上诉人:赵XX,男,汉族,1959年12月3日出生,。被上诉人:魏XX,男,汉族,1963年10月15日出生。上诉人赵XX与被上诉人魏XX因民间借贷纠
勾健律师
人看过
张X与马XX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2018)青0104民初2865号委托诉讼代理人:勾健,青海乾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赵XX,青海君剑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金X,公民身份号码:63
勾健律师
人看过
揭开公司面纱,股东对公司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揭开公司面纱,股东对公司债务清偿承担连带责任XXX储粮T企业诉XX商贸有限公司D借贷纠纷案【基本案情】2010年3月-2011年6月期间,D公司以资金周转为由,
郭安青律师
人看过
某社区居委会被诉返还业主“煤改气专用款”费用纠纷代理胜诉案
【案情简介】原告:许某,某小区业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西宁市城北区xx办事处xx社区居委会;代理人:青海豪剑律师事务所郭安青律师第三人:xx社区某小区业
郭安青律师
人看过
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最新问答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多久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多久,具体由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协商确定,签...
#离退休人员返聘合同纠纷
人看过
越权代表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本文将为你解析越权代表与无权代理的区别,以及
越权代理
的特征和...
#越权代理
人看过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时需...
#人身损害赔偿常识
人看过
你好,检察院给的不起诉决定书丢了,怎么补办
不起诉决定书丢失,可申请补发或查阅档案。补发需准备相关材料,向原法院提出申请;查阅档案则直接联系法院,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手续,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
海东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你好,我想问一下委托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过户要带哪些资料?房子不在西安,在外地
你可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去咨询一下妥当些
李西京律师
人看过
你好,请问有贷款的唯一住房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吗
法院拍卖后除留给被执行人必要生活费用后,将剩余款项给申请执行人
李西京律师
人看过
西宁征收该怎么样计算赔偿
1、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国家赔偿费用,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2、国家赔偿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应当依法接受监督。3、赔偿请求人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与申请有关的生效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以及赔偿请求人的身份证明。4、法律依据: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国家赔偿费用,是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赔偿的费用。
玉树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我这边住在西宁市城西区馥裕商务宾馆,房间里面手机在床头充不上电,这行为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应根据具体情形分析。通常情况下充电行为并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并未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若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一)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的;(二)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
海西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小区里,骑自行车的孩子把正在跑的孩子撞倒了谁的责任?
一、小孩骑车撞着人怎样定责任1、小孩骑车撞着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责任。无论驾驶员是否有交通方面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若出现儿童交通事故时,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儿童的父母或者监护人依法有保护儿童安全、照顾儿童生活、关心儿童成长、保障儿童身心健康等责任。由于监护人疏忽,让小孩汽车撞着人的,需要承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二、小车撞大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由公安交通部门根据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2、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无证驾驶对入党有影响吗?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准驾不符和驾驶证过期没换证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无证驾驶属一般违法行为,会被给予行政处罚。政审是指政治审查。政审工作一般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会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如果仅仅是刑事拘留,最后并没有定罪判刑的话,对子女的政审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对方不同意退款,我可以要求他强制退款吗?
【法律分析】:12315并没有可以强制商家退款的,强制商家赔偿相关权力,也就是处罚的权力,12315侧重协商。一般是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法院才能强制商家退款、赔偿。一般我们向12315投诉后,消费者协会这样子做:【1、消费者协会会组织商家协商解决。【2、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协会会上报给工商局,让工商局来处理此事。【3、如果工商局调查商家确实存在着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相关行为,那么就可以强制商家退款、赔偿,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等等,或者你也可以到法院向商家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法院认定该商家确实有问题,那么能强制商家退款、赔偿。【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非农户口现已迁回农村,属于农业户口吗?村里的土地能增加吗?
村民已迁出农村户口的,其户内仍有亲属的,可以继续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全家一起迁出农村户口的,应当收回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重新分配。法律依据:《宪法》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撞上别人的摩托车,需要支付折旧费吗?
折旧费,一般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各地鉴定费用不尽相同,一般机动车在1300-2500之间非机动车一般是300-800元之间。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肇事一方除了负责为无责任方修理车辆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西宁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人看过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省会律师
感兴趣
城东区律师
湟中区律师
大通县律师
湟源县律师
城北区律师
城西区律师
黄南州律师
玉树州律师
海西州律师
海南州律师
海东律师
海北州律师
果洛州律师
西宁律师
北京律师
长春律师
长沙律师
成都律师
重庆律师
福州律师
广州律师
贵阳律师
哈尔滨律师
海口律师
杭州律师
合肥律师
呼和浩特律师
济南律师
昆明律师
兰州律师
拉萨律师
南昌律师
南京律师
南宁律师
上海律师
沈阳律师
石家庄律师
太原律师
天津律师
武汉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西安律师
银川律师
郑州律师
房地产法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法律列表
法律内容
法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