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继承律师

合肥
继承
瑶海区律师-王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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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政务区华润大厦A座26楼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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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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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律师-田方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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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46号东方大厦11楼1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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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方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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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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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律师问答
如何合理规定二婚时的财产继承人
  二婚时的财产继承人规定是,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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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规定二婚时的财产继承人
未婚妻是否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未婚妻是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因为双方没有成为合法夫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法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且配偶属于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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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妻是否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怎样的分割
  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均等的分割。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一般是需要予以照顾的。财产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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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怎样的分割
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需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等等。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员有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等等。
#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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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生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夫妻一方离世后遗产该如何继承处理
  夫妻一方离世后遗产先要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归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然后再将剩下的财产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分配遗产时,如果是需要过户的遗产的,是必须经过继承公证的。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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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世后遗产该如何继承处理
找不到死亡证明,现在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子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 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很多手续非常繁琐,要爷爷奶奶的死亡证明,时间太久,一般难以保存,建议以一方继承人为被告,起诉解决。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法律分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儿子遗产父母算一份还是两份呢
继承中父母算二份。配偶、子女、父母各一份,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哪些财产不能当遗产继承
以下财产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 1、不属于被继承人的财产; 2、该财产属于违法所得的; 3、被继承人生前租赁的财产或已作赠与的财产;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当做遗产来继承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我们国家最新的丧葬费补偿标准
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死亡赔偿金:1)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其他: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精神损害赔偿金:患者家属认为精神造成了巨大伤害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七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合肥继承房产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房产继承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因此,律师在房产继承案件中的收费是按照民事案件收费的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律师费用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决定,一般需要根据案件标的、复杂程度以及所处地域等因素进行考虑。<br /> 法律依据:<br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br />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br />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br />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华好,关于父母在合肥市区拥有一处房产,现有意做一个遗嘱公证是如何收费的如何收费的?
立遗嘱公证的费用要依据其所在地区的公证机构以及所办理的公证事物来确定,不同地区的公证费用有所不同。如果是属于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收费150—200元的费用。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安徽合肥房屋的继承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您好,我想问一下安徽合肥房屋继承的问题
【法律分析】:通常法定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合肥被继承人债权纠纷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需要根据案件标的额来计算
合肥继承房产纠纷委托律师要花多少钱
您好,请问您的是什么案件
合肥房产遗嘱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需要根据房产价值确定
合肥房产赠与合同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
您好,要看案件标的大小
合肥房产遗嘱纠纷委托律师费用是多少
关于律师代写遗嘱多少钱这个问题,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是是要律师代写的话,一般是几百块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具体要多少钱还得看当地的律所的一般收取的费用了,毕竟不同的地区,发展程度,经济状况不一样,律师收取的费用也会不一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律师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标的大小、律师专业职务等级、委托人指定等情况,在收费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数额。   应委托人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供《收费说明》,写明委托事项,收费金额,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我想问下安徽合肥房屋继承的问题?
房产继承的手续:<br />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br />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br />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br /> 法律依据:<br />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br />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br />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br />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