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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怎样的分割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07 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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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均等的分割。在分割遗产的时候,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一般是需要予以照顾的。财产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一、对第一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怎样的分割

  第一继承人的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财产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谁

  法律快车提醒您,财产的第一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继承人财产

  三、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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