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
如果不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一般在欺诈、胁迫这两种情形下,当事人才能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请求变更或撤销。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得支持,显失公平并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朱瑞雷,以下为大家解答“更改离婚协议的条件有哪些”这个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如果不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一般在欺诈、胁迫这两种情形下,当事人才能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请求变更或撤销。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得支持,显失公平并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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