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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有什么方法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计算有什么方法

个人税收筹划 2018-11-21 41495 222

解答内容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赵长江律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分几种情况计算。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费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二、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额一次性收入过高”,是指个人一次性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赵长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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