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律师文集

医生在家私为患者输液致其死亡,被判刑3年,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医师褚某,10年前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其在不具备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且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情况下,在家中私自为患者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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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在家私为患者输液致其死亡,被判刑3年,是否属于非法行医?
患者4次住院均被误诊,医院因误切其脏器被判承担90%责任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患者汤先生,62岁,既往有肝硬化、腹水病史20余年,慢性支气管炎病史30年。先后四次去区医院住院治疗。第1次因“解黑便6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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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4次住院均被误诊,医院因误切其脏器被判承担90%责任
患者死亡后,医嘱仍在执行,医院被判承担20%赔偿责任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患者蓝女士(33岁)因病于上午9时许到县医院就诊,医院根据患者高血糖、有感染诱因、尿酮体阳性、二氧化碳结合力下降及家族史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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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死亡后,医嘱仍在执行,医院被判承担20%赔偿责任
患者丈夫陪护期间摔伤,起诉医院赔偿17万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陆先生(62岁)的妻子在市医院住院治疗,由陆先生进行日常护理。早上6时40分左右,陆先生穿着塑料拖鞋去卫生间为妻子倒尿,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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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丈夫陪护期间摔伤,起诉医院赔偿17万
麻醉医生自杀引发案中案,单位是否要为自杀员工“买单”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谢医生系县医院聘用人员,聘用工种为手术麻醉科的麻醉转科见习生。已在该院工作近5年,一直未取得麻醉医师执业资格证,其妻子系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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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医生自杀引发案中案,单位是否要为自杀员工“买单”
护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被拒,自行离岗后向医院索赔7万元
作者:北京天霜律师事务所张勇律师案情简介罗女士系市医院五官科护士,已在市医院工作10年时间,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参加工作第2年市医院为其申报缴纳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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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被拒,自行离岗后向医院索赔7万元
医生多点执业被解除劳动合同,起诉医院索赔20万
案情简介马医生在甲医院工作20余年,担任疼痛科主任职务,从事麻醉工作。10年前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约定马医生必须遵守医院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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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多点执业被解除劳动合同,起诉医院索赔20万
无证规培医生独自接诊,甲流患儿死亡后,家属索赔57万
案情简介患儿小明(4岁)上午因发热在诊所输液治疗症状无改善,于下午18:30到市医院急诊就诊,医院对其进行了血常规检验,检验为流感病毒甲型,诊断为甲流,并建议转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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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规培医生独自接诊,甲流患儿死亡后,家属索赔57万
40岁孕妇引产大出血死亡,家属因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索赔140万
案情简介患者华女士(40岁)停经3个月去区医院做B超检查发现宫内死胎,第二天到区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稽留流产(孕4月),疤痕子宫。住院次日下午17时行羊膜腔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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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孕妇引产大出血死亡,家属因医院超说明书用药索赔140万
患者父亲代签知情同意书,患者本人起诉医院赔偿166万
案情简介患者吴先生(26岁),10年前父母离婚,法院判决其由父亲吴某抚养。因患者情绪不稳定,怀疑自己被害以及冲动打人加重2个月,被其父亲送到市精神医院住院治疗,
张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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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父亲代签知情同意书,患者本人起诉医院赔偿16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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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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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亲戚5月30日被郑州公安局金水分局逮捕了,说的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非法金额两万左右
看时间,金水公安局已经向检察院报批,建议家属咨询一下检察院,其是否会批捕。
张秀峰律师 张秀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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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亲戚5月30日被郑州公安局金水分局逮捕了,说的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非法金额两万左右
您好,如需法律帮助,可以留言沟通解决,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解决。
邹连香律师 邹连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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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子里每天晚上停水
除了向水务局反映,村民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停水问题:1.与村委会或村领导沟通,寻求帮助和协调;2.自行检查家庭内部水管和水龙头等设施,排除个人原因导致的停水;3.如果停水是由供水企业造成的,可以直接与供水企业联系,要求尽快恢复供水。
取保候审是谁办的手续
对于取保候审的手续,具体操作为:首先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公安机关;其次,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再次,若决定通过,将会宣读并签署《取保候审决定书》;最后,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相关规定,并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处理。
其他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给我的房子拍照并上传网站,这是违法的吗?
违法。随意拍摄他人房屋不构成犯罪,属于犯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会被处以罚金和拘留。如果该房子是属于国家安全局或者军事基地的,在该房子前拍摄照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间谍罪。如果该房子不属于国家安全局或者军事基地的,在该房子前拍摄照片不违法。如果房子主人不允许拍照,虽然不违法,但也要考虑房子主人的情绪,不在房子前拍照。不以盈利为目的不算犯法,但是如果对方通知要求删除照片,就必须得删,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了。但是如果以此获得利益的话,就构成违法行为。综上所述,随意拍摄他人房屋属于犯法行为。不论什么样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