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工伤认定材料能拿回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18 17:54
人浏览

  大家如果在工作中受伤的话,一般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进行工伤认定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很多人认定完之后也许想要把材料拿回来,那么工伤认定材料能拿回来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材料能拿回来吗

  认定工伤的材料,认定完后是不能返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须由认定机关存档,如果需要时可以去调档查询。所以,在申报时,有办事经验的人士一般会留有复制或复印件备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5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而这此材料都是认定机关存档用的材料,如果不存档产生行政复议或法律纠纷时就会产生举证不力的不利后果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间

  1、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都是60日内。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申请工伤认定程序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

  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承办环节。如申请人为受伤害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工伤保险部门应向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通知》,核实有关情况。收到用人单位书面回复后,如双方有争议,工伤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办结环节。工伤保险部门就正式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书面决定,并于2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工伤认定材料能拿回来吗"等相关法律知识。认定工伤的材料,认定完后是不能返给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须由认定机关存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