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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10-2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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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入职之后,企业都是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话,是可以申请工伤补偿的,如果医疗期比较长的话,有些单位可能会想要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医疗期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医疗期支付经济补偿标准

  应当按本人工资支付,即医疗期前一年。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经济补偿金最长年限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一般情况下不设上限,没有封顶。但是如果职工的工资超过上一年社会评价工资的3倍,那么经济补偿的标准将以12个月为上限,也就是最多支付12年。

  《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疗期支付经济补偿标准”全部内容。医疗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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