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未满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超过这个期限,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多方面的法律风险与经济负担。
1.单位仍需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因为合同未签而免除。
2.若终止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再者,如果员工因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而无法领取待遇,还可能要求单位赔偿失业损失。
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
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面临的后果包括:
1.缴纳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义务;
2.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3.可能需要赔偿因未缴纳失业保险导致的员工失业损失;
4.员工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即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5.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员工;
6.难以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7.如果造成员工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及额外费用;
8.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