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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09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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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那么你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般在合同里有说明

  (一)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是违约定金,具有预防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二者是不可以并罚的。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可以也只能由非违约方选择一种对其最有利的责任形式。需强调一点,所谓二者不能并罚,是针对同一违约行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情形而言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上的总和也不太高,在一方同时实施了不同的违约行为时,两种责任形式可以并用。

  (二)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一般来说,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应当视为对损害赔偿金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存的。违约金与法定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关系是:原则上不并存;就高不就低;优先适用违约金条款。

  (三)定金与损害赔偿金定金具有非补偿性的特点,其适用不以实际损害的发生为前提,因而是独立于损害赔偿责任的。但也不能认为它与损害赔偿金毫无关系,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联系表现在定金责任与损害赔偿金责任的并用不能超过全部贷款的总值。

  二、买卖合同诉讼管辖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利率一般是多少

  在买卖合同中,必定涉及一方是卖方,一方是买方。如果卖方如期交付了全部货物的,买方就应该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买方没有按时支付货款的,就需要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承担逾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金等。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是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了,这属于当事人自己约定的范畴,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法律没有对此作强制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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