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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2-28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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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用人单位都会为劳动者设立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一个过程,那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

  试用期劳动合同工资不能低于正式工资的80%。工资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明确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二、试用期工资如何结算

  《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是多少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也就是说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是有法定标准的,一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二是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相挂钩。

  不得低于主要表现在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能够低于用人单位的相同岗位的工资的把百分之八十。这样的规定是为了满足劳动者的生活需求,但是由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对于本岗位的工作不熟悉,不能与本岗位的正式员工一致,因此在企业决定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时,允许试用期员工的工资比正式员工低一些。最终形成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这样的情况。

  试用期工资跟用人单位的绩效也是不挂钩的,因为试用期的工资只是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挂钩。

  在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问题上,有些用人单位采取种种方式,极力压低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有的甚至仅给生活费,以达到从劳动者身上获取更多超额利润的目的。由于法律法规对试用期的工资水平并未作明确规定,给了不法用人单位以可乘之机。针对现实中存在的利用试用期剥削劳动者的现象,《劳动合同法》作出了这些具体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工资的多少的相关知识,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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