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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辞退赔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3-2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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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当用人单位想要辞退劳动者的时候,是需要提前告知以及要有赔偿等等。那么工厂辞退赔偿标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厂辞退赔偿标准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五)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六)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二、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劳动者辞职后,个人档案应当由用人单位转送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转送劳动部门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设区劳动保障所。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第十九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厂辞退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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