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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4-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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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劳动法规定必须按时按量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但生活中我们总能碰到拖欠工资的状况,有一些特殊情况下拖发工资是不被认为拖欠工资的,那么哪些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一款所指“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其法定标准和特定的含义。

  所谓“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一)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二)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四)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六)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能所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七)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过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为无故拖欠。

  二、老板拖欠工资怎么讨要

  劳动者要有安全防范的意思,在劳动就业中搜集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将来可当作证据使用,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首先可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加班费等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协商不成的,可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其次是仲裁,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接着是诉讼的手段,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判决后还不支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请求申请支付令。

  也可用过行政手段,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甚至给予处罚。

  三、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是否值得继续工作?

  一个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不值得继续工作下去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一般来说,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绝对不会是一个好公司。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 单位应该及时、完整地支付员工工资。 不管是什么原因(不管是企业亏损还是暂时缺少资金),很难让人相信一个经常拖欠员工工资的公司关心员工。 所以建议你,如果有机会还是趁早辞职,重新找一个好的公司工作!

  从试用期的第一天起你已经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肯定为违法,拖欠工资也是你离职的法定事由。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求助,可向企业内部工会或调解部门申请解决,再就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工资条具有欠条性质,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你可请求双倍工资,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经济补偿。还有其他社会保险方面的责任承担。?

  综上所述,只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以及单位效益下滑导致的减薪等情形不属于拖欠工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情况不属于拖欠工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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