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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0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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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现在都进入了破产清算的流程了,那么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所以受理破产清算后,在管理人接管财产前,不能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二、破产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一)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四)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五)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六)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七)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

  三、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二条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受理破产清算能否申请执行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的时间,法律是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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