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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遗产不均等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31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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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照顾,会出现分配不均等的情形,对于被继承人的财产,是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处分的,一般当事人会订立遗嘱对财产进行划分,出现遗产不均等往往是在法定继承过程中。

  一、分配遗产不均等的情形

  (一)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对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而言,他们对继承人所尽的扶养义务要比那些不与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的继承人要多一些,所以,法律规定可以多分遗产。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而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不仅不能多分,而且还要少分。需要指出的时,这里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应当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三)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

  这里包含两个条件:首先,被继承人经济上或生活上有困难,需要继承人扶助;其次,继承人有条件和能力,却不扶养被继承人。两者需要同时具备。如果被继承人实际上不需要扶助,或者继承人没有能力和条件尽扶养义务,都不适用该规定。

  (三)经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分割遗产,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进行不均等分配,这是继承人自主自愿的行使其继承权的结果,法律对此不加以干预。

  二、遗产包括有哪些

  (一)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五)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六)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

  三、哪些不能纳入遗产的范围

  (一)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革命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国家制定的劳动保险法规定、革.命.军人牺牲与病故抚恤的规定、交通安全法规定或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受该死者生前抚育、扶助和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费和其他生活补助费。因为这些抚恤费,其性质并不是对死者个人利益的经济补偿,而是国家对死者特定家属所给予的精神慰籍和物质帮助,应由有关人员直接享受,不属于死者遗留的个人财产。

  (二)人身保险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指定了第三人为其人身保险合同的收益人时,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收益人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该保险金不列入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当然,如果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仍属被保险人遗产范围内。

  遗产分配时应当在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基础上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配遗产不均等的情形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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