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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5-31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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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有两个,首先是需要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其次是需要在当地居住并连续缴纳了三年的社保。个人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包括破产申请书、个人的收入及财务状况证明、个人的社保记录、债权债务清册等证明材料。

  一、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个人申请破产的条件主要包括了:

  1.自然人符合因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导致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难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形。

  2.自然人符合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而且参加深圳社会保险连续满了三年规定的条件。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指自然人的户籍在深圳经济特区,而是自然人指正在深圳市居住,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连续满三年的情形。

  3.如果自然人已经结婚的话,其中一方已在深圳进入个人破产程序,其配偶也可以申请个人破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注意,目前我国并没有全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只在深圳开始了试点工程。

  二、个人申请破产需要的材料

  个人申请破产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破产原因及经过说明。

  2.收入状况、社保证明、纳税记录。

  3.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清册。

  4.债权债务清册。

  5.诚信承诺书。

  三、个人申请破产制度的必要性

  个人申请破产制度的建立具有以下的必要性:

  1.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个人破产可以有效维护金融稳定,加速资金周转,防止坏账呆账拖时较长,减少坏账损失。

  2.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破产法的强制执行不同于个别强制执行,它的执行是一般的概括的执行,一旦进入破产程序,相同性质的债权都能一次性不分先后的按比例平等受偿。

  3.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我国法制顺应国际潮流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我国现有的破产法律制度已经不能充分适应WTO,经济全球化推动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需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完善我国的破产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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