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免责吗
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解雇的能免责。员工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向员工支付
经济补偿。
员工自愿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免责吗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规定执行,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不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