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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1-13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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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约定的,劳动者提供特定劳动服务,员工者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

  一、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用工不属于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的服务的法律关系。

  二、退休年龄是多少岁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即可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法律快车提醒您,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立即可以退休。

  三、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用工主体资格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只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能成为合法的用工主体,自然人是不能成为用工主体的。而劳务关系则无此限制,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主体地位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具有一定的从属性,而在劳务关系中,劳务提供者与用工者是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性比较弱。

  3.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不同

  4.适用法律不同

  5.纠纷解决途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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