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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价格如何估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9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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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房产价格估值的方式有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申请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产、竞价确定等。分割离婚房产的方式有可以将房产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于一人所有、房产夫妻共有可以双方协商确定。

  一、离婚房产价格如何估值

  离婚房产价格估值的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确定,但该协商确定的价格应当与房产市场价差别不应太过巨大。

  2.评估确定,双方可申请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产。

  3.竞价确定,法院可对房产进行拍卖,拍卖价值为房产价值。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分割离婚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分割离婚房产的方式如下:

  1.房产产权归一方所有的,离婚房产归产权人所有。

  2.夫妻双方为产权人的,双方协议分割。

  3.协商不成的,双方可申请法院依法进行分割。

  三、夫妻离婚房子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小孩吗

  夫妻离婚,可以将房子过户给未成年小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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