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多少时间叫拖欠工资
只要拖一天的时间就叫拖欠工资。法律快车提醒,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二、拖欠工资怎么起诉
拖欠工资不能直接起诉,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发生劳动争议时,不论是否准备提起劳动诉讼,都应该提起劳动仲裁,之后对于仲裁该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拖欠工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吗
劳动者被拖欠工资的,一般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逾期不服的,需要按应付工资的零点五倍至一倍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