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基本工资怎么算
工伤赔偿工资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为员工缴付工伤保险费时,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因此产生的工伤保险基金发放的工伤待遇与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计算的待遇的差额,应由用人单位补足工伤职工的法益损失。
二、工伤赔偿流程
报销工伤流程:
1.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三、工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伤赔偿包含的项目有:
1.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肺;
5.辅助器具付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津贴;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1.丧葬补助金;
12.供养亲属抚恤金;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