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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能有继承权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1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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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儿媳一般没有继承权。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并不包括儿媳,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老人去世以后发生继承的,儿媳一般没有分割遗产的请求权基础。但是如果儿媳丧偶,并且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赡养义务的,则可以认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一、儿媳能有继承权

  儿媳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能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并能作为公公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二、继承人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法律快车提醒您,不管继承人是因为什么原因,不管有没有造成被继承人死亡,该继承人都应当丧失继承权。

  三、继承人要继承债务吗

  继承人要继承债务的。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第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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