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法律快车提醒,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劳动仲裁是归哪个部门管
劳动仲裁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劳动局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职责是:
1.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用人单位因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处理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处理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故意;指导街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4.做好本辖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5.负责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对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进行鉴证;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劳动仲裁裁决书多久下来
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