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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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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状按照正常民事起诉状书写即可,书写内容包括原告身份信息,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需要主张的诉讼请求以及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一、不服劳动仲裁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1.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而向法院起诉的,诉状按正常的民事起诉状的要求进行书写即可。

  2.根据规定,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向法院提交的起诉状,主要的包含以下的内容即可:

  (1)原告的身份信息;

  (2)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法定代表人姓名等;

  (3)所主张的诉讼请求内容;

  (4)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3.另外,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交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证据材料等。

  二、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4.调查取证,仲裁庭人员应认真阅当事人的申诉和答辩材料,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争议事实。对于需要勘察或鉴定的问题,应提交法定部门进行,没有法定部门的,由仲裁员会委托有关部门进行;

  5.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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