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抵押权登记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31 10:25
0人浏览
导读:抵押权登记的意思是抵押权人向有关部门对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进行记载的行为。抵押权灭失的条件是主债权的消灭、抵押权的实现、抵押物的灭失等情形。

  一、抵押权登记什么意思?

  抵押权登记的意思是指抵押权人向有关部门将其在特定物上所设定的抵押权的相关事项予以记载的行为。对于不动产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的法律效力从其办理抵押权登记时开始,而对于不动产的抵押权登记来说,抵押权是从双方的抵押合同生效时成立。

  二、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抵押权灭失的条件如下:

  1.主债权消灭。这是最常见的抵押权消灭原因。抵押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主债权因履行、抵消、免除等原因消灭,抵押权也将随之消灭。

  2.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以拍卖、变卖或折价等方式实现后,无论主债权是否全部清偿,抵押权均为消灭。

  3.抵押物灭失。抵押物灭失,抵押权自然消灭。但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性,抵押物灭失后有残余物或残余价值的,或因抵押物灭失而得有赔偿金、保险金、补偿费等时,抵押权仍然继续存在。

  4.抵押权存续期间届满。通说认为抵押权虽得不罹于主债权之消灭时效而消灭,但从稳定民事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出发,抵押权不得永续存在,而应有一定存续期间,该期间在性质上属于除斥期间。

  三、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

  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但如果抵押双方就债权实现达成的抵押顺序约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约定的抵押清偿顺序无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