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空房物业费怎么收取费用
空房物业费收取费用的方式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房屋未交付于业主导致未入住的,应由建设单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房屋交付后业主没入住的,应由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七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二、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要遵循哪些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要遵循的原则如下:
1.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指制订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符合物业管理的客观规律,符合业主及租户的实际需要。物业管理公司不可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巧立名目乱收费。
2.公平有偿原则。公平有偿原则的具体体现训是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谁付费。
3.公开透明原则。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是两个平等的法律主体,还是谁管理谁的问题,所以,物管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所有利益往来都必须是公开的,事先说明的,不仅对业主委员会,对第一位业主都应该如此,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纠纷的产生。
4.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相适应原则。管理费标准应与服务质量相适应。就是说,管理费标准高,服务的项目就多,所提供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质量也高,管理费标准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就少,服务的要求也低。
三、物业管理费包括哪些服务项目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
3.公用水电的支出;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
6.清洁费;
7.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8.更新储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