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是属于行政民事机关,劳动仲裁部门属于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即以前的劳动局)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是否能赢
劳动仲裁能否获胜,取决于仲裁请求是什么,是否有证据证明该主张,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案例分析。劳动仲裁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帮助了解证据规则,扩大胜诉概率:
1.首先,劳动者需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此时需要提交劳动合同、社保清单、银行流水或工资清单、考勤记录等。
2.其次,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主张。如果要求非法解除赔偿,劳动者应提供公司单方面解除你的证据,如书面解除通知、银行流水等。而解除原因是否合法,则由用人单位证明。如果要求对方拖欠工资,需要提供银行流水、工资单等;
3.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只需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即可。